隨著我國前所未有地接近實現(xiàn)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,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滲透策反和情報竊密活動也更加猖獗,手段無所不用其極,嚴重危害我國家安全。境外間諜以我國黨政機關為目標刺探機密培植內應力量
在對我國的滲透策反和情報竊密活動中,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我國黨政機關為目標,千方百計進行拉攏策反,刺探內政外交核心機密,還企圖在我國政權內部培植內應力量,威脅我國政治安全。軍隊和軍工企業(yè)、國防科研院所、涉軍民企也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一直以來的重點滲透目標。他們采用各種手段竊取我國國防軍事、武器裝備等機密情報,威脅我國軍事安全。
與此同時,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及一些非國家行為體,針對我國經(jīng)濟、科技、金融、能源、資源、地理等領域的情報滲透也愈加突出。他們通過策反發(fā)展、商業(yè)賄賂、調查咨詢等手段廣泛竊取我國經(jīng)濟決策、產(chǎn)業(yè)政策、前沿科技等情報信息,威脅我國經(jīng)濟安全。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還以我國駐外機構、中資企業(yè)、留學群體、出國團組為目標,采取圈套把柄、惡意執(zhí)法、暴力脅迫、柔性強制等各種手段實施策反,對我國公民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危害。此外,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還在網(wǎng)絡上以求職招聘、學術研究、商務合作、交友婚戀等各種名義為掩護,巧言令色,欺騙、勾聯(lián)我國社會人員甚至在校學生竊取、出賣國家秘密,并利用網(wǎng)絡攻擊技術對我國要害部門開展網(wǎng)絡攻擊,控制關鍵信息系統(tǒng),大量竊取機密信息,嚴重危害我國網(wǎng)絡信息安全。如此嚴峻形式下,國家安全機關不斷強化專業(yè)斗爭能力,在沒有硝煙的戰(zhàn)場上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開展針鋒相對的較量,成功破獲了一批重大間諜案件。
案例1 某軍工科研院所下屬公司網(wǎng)絡管理員陳偉,竊取出賣科研院所文件5500多份
在我國某軍工科研院所下屬公司擔任網(wǎng)絡管理員的陳偉,就因為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軍工涉密文件,被國家安全機關抓獲。
1985年出生的陳偉,曾是我國某軍工科研院所下屬公司的一名網(wǎng)絡管理員。由于該科研院所從事我國重要裝備部件研發(fā),屬于核心涉密單位,而負責該單位內部網(wǎng)絡維護的陳偉,就有條件接觸到涉密文件。
2011年,陳偉在公司門口“偶遇”了一名自稱彼得的外國人。彼得說,他是一名技術專家,此次來中國的目的就是想購買一些技術資料。隨后,在高額報酬的誘惑下,陳偉開始向彼得提供情報信息。早期,陳偉只是從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搜集一些公開資料提供給對方。之后,為了更高的報酬,陳偉開始將目光投向自己單位的內網(wǎng),憑借從事網(wǎng)絡管理的工作便利和權限,輕而易舉地竊取了大量內部涉密文件,提供給彼得。
隨著竊取文件的數(shù)量越來越多,密級越來越高,自以為找到一條生財之路的陳偉逐步意識到,彼得并非普通的技術專家,而是一名間諜,心生恐懼的陳偉向他提出終止合作。然而,彼得卻以陳偉此前提供的情報為把柄,要挾他繼續(xù)提供涉密情報。
國家安全機關偵查人員表示,對方是專業(yè)人員,他在通過和陳偉短暫幾次接觸之后,對陳偉性格當中柔弱、猶豫不決,不懂得拒絕別人這個特點,進行了一個準確的把握,他也料到陳偉不會拒絕他,也不敢聲張。
陳偉這才意識到,自己已經(jīng)踏上了一條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不歸路。然而,陳偉仍沒能幡然悔悟,沒有主動向國家安全機關自首,而是在罪惡的泥潭中越陷越深。
此后,在彼得步步緊逼下,陳偉繼續(xù)通過單位的內網(wǎng)竊取提供了大量涉密材料。2014年,終日生活在恐懼中的陳偉從單位辭職。2015年3月,經(jīng)縝密偵察,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對陳偉實施抓捕。
調查證實,陳偉共竊取并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提供了該科研院所文件共5500多份,其中機密級146份、秘密級1753份,以及其他大量內部文件。2019年3月,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處陳偉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案例2 在某國常駐的某部委干部張向斌,被策反 提供我國內政外交涉密文件
除了拉攏策反國內涉密單位人員,派駐國外工作的人員也是外國間諜情報機關策反瞄準的目標。在某國常駐的我國某部委干部張向斌,就被拉攏策反,為外國間諜情報機關充當間諜。
張向斌,1970年出生,1992年,剛剛走出大學校門的他進入我國家某部委從事外語翻譯工作。1996年,張向斌受組織委派赴某國常駐,駐外期間結識了自稱是該國外交部的A某等人。
往來中,A某等人不僅常常幫助張向斌提高外語翻譯水平,還主動幫忙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困難。漸漸地,張向斌與這些外方人員之間由公務聯(lián)系轉為了秘密交往。
隨后,外方人員以高額報酬為誘惑,通過套取和索要等方式,要求張向斌提供情報。在明知對方企圖的情況下,張向斌仍無視法紀,答應為對方充當間諜,數(shù)年間向對方提供了數(shù)十份涉及我國內政外交的涉密文件資料,其中絕密級、機密級文件達14份。張向斌駐外期間還無視紀律作風要求,多次嫖娼,與多名外國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,甚至與該國政府女性官員發(fā)展成情人關系并生育兩個私生子,這些都為該國間諜情報機關對其進行控制運用留下了把柄。
2008年,張向斌從單位辭職,辭職前,還陸續(xù)從辦公電腦和內部辦公網(wǎng)絡中搜集大量文件資料,非法攜帶至國外。經(jīng)查,張向斌的個人電腦及其他存儲介質中存有5200份文件資料,其中標注絕密級的59份,機密級848份,秘密級541份。2016年,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國家安全廳破獲此案。
2019年2月,張向斌因間諜罪、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,被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(zhí)行。
案例3 某縣委宣傳部網(wǎng)宣中心記者邱德桂
發(fā)內部文件資料 獲取報酬11000多元
1990年出生的邱德桂案發(fā)前曾在沿海某縣委宣傳部工作,因為工作中能接觸到一些內部資料,涉世未深的他只為一萬多元好處費,就將涉密材料出賣,走上了犯罪的道路。
邱德桂曾是某縣委宣傳部網(wǎng)宣中心的一名記者,工作中邱德桂會登錄單位的工作郵箱查找各鄉(xiāng)鎮(zhèn)發(fā)來的新聞素材。一次,在登錄郵箱時,邱德桂發(fā)現(xiàn)了一封郵件里面說:你們能不能提供當?shù)匾恍┴撁嫘畔ⅰ⑿侣劜牧稀?/span>
出于好奇的邱德桂向對方提供了自己的個人郵箱,果然幾天后,對方就有了回復,稱如果邱德桂可以提供他們需要的材料,就可以獲得豐厚的酬勞。
邱德桂稱,他從百度上找了一些負面的新聞,類似于國內一些打架斗毆殺人(之類的)發(fā)給對方。然而,收到郵件后,對方卻回復說,邱德桂給的這些從網(wǎng)上搜索的新聞沒什么用,對方需要的是單位的文件。在網(wǎng)絡的世界中一來二往后,最終,邱德桂根據(jù)對方要求,利用職務之便,通過復印、翻拍等方式,向對方提供了一批該縣縣委宣傳部的內部文件資料,并收取報酬共計人民幣11000多元。而實際上,這個與邱德桂郵件往來的人真實身份竟是境外某軍情部門人員。經(jīng)鑒定,邱德桂非法提供的文件資料中,1份為機密級、5份為秘密級。
2018年6月,邱德桂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一年。
以上信息來源綜合自人民日報 央視新聞 環(huán)球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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